【历史沿革】
廊坊市公安局始建于1949年8月,时称河北省天津市专员公署公安处。1951年3月,改称为河北省天津区督察专员公署公安处。1952年4月,改称河北省天津专员公署公安处。1958年6月,天津专员公署公安处与沧县专员公署公安处合并,仍称天津专员公署公安处。1968年1月,改称河北省天津地区革命委员会公安处,并实行军事管制。1973年3月,撤消公检法军事管制。1974年1月,改称廊坊地区革命委员会公安局。1981年1月,改称河北省廊坊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处。廊坊地区改为廊坊市后,由1989年4月改称廊坊市公安局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