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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报警指挥中心

受理110报警电话和各种渠道的报警和求助;指挥调度各警种、各部门的警务活动;受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投诉工作;分析研究社会治安状况的规律,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对下级指挥中心建设、110报警服务台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


出入境管理支队

受理公民因私出国(境)及证件延期、变更等有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受理审批、签发外国人居留证、返回签证、加签、签证延期、变更以及港澳台同胞、华侨证件的签注和加注工作;依法办理涉外案件;查处外国人非法居留、非法入境、非法就业等案(事)件;指导检查基层外管工作。

联系电话: 0316-2333118


控告申诉处

受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的控告、申诉、查办工作;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受理工作;负责赴京访、赴省访、集体访和异常访的处理控制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批转交办的信访案件的查办工作;搜集掌握有关信息,及时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2333014


法制支队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法制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政执法活动的内部法律监督、检查、咨询和“两错”责任追究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工作;受理行政案件的复议、听证和应诉工作;负责刑事案件、拟采取、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审核把关及法律文书的办理工作;负责对市局直接侦办的诈骗、涉税等经济案件的立案审核工作;负责国家赔偿案件的确认和赔偿工作;承办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育工作;负责公安民警执法资格审查及执法证的换发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法制调研工作。


警务督察支队

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全市公安机关重大活动的现场督察工作。

举报投诉电话:12389


环安支队

掌握全市环境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研究拟定全市环境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组织、指导、协调侦办涉及环境犯罪的刑事案件,直接查处和侦办社会反响强烈、下级公安机关查办困难的环境犯罪案件;建立与环保部门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联动机制,参与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侦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影响环境安全的重大案(事)件。


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

指导或直接侦办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仅限食品药品类),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等刑事案件。直接查处社会关注、下级公安机关查办困难的食品药品犯罪案件;负责建立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联动机制。


看守所 治安拘留所

看守所

负责依照国家法律对被羁押人员实施看守、管教、投劳和安全防范工作,通过教育管理,发现新的犯罪线索和信息,确保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治安拘留所

负责羁押、管理受治安拘留处罚的违法人员和违反出入境管理规定受行政拘留以及违反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规定受司法拘留的违法人员,对其进行法制教育。


网安支队

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及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互联网监控点建设和网上信息监控工作;查处危害公共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案件;负责全市网吧安全管理工作及网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重点领域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特点及规律,制定相应对策;指导全市公共信息网的安全监察工作。


交警支队

按照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和市公安局的指示,研究部署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指导各县(市)交警大队的交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交警队伍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以及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对各县(市)交警大队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的通信与指挥工作以及计算机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三乱”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市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广阳、安次、开发区交通事故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市交通事故处理的复议工作;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